風險管理
風險治理之管理架構
風險管理推動單位
佳世達於 2005 年 6 月即成立跨單位之風險管理委員會(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,簡稱 RMC),透過對「策略」、「財務」、「營運」及「危害」四大面向風險的持續管理,以達公司永續發展經營之目標。由總經理擔任主委,永續風控長擔任副主委,各單位一級主管擔任委員,討論及決定佳世達風險管理策略、設定年度目標及風險績效指標。另設總幹事,由永續風險辦公室擔任,負責關注內外部事件,辨識潛在風險、繪製風險雷達圖、統籌規劃風險管理會議、每季追蹤風險目標、確認改善計畫執行情形並協調跨部門溝通。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由審計委員會/董事會進行監督,每年於審計委員會/董事會進行年度報告。
企業風險管理流程
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季召開,如重大狀況得召開臨時會議。由 RMC 主委制定年度公司層級重大風險、各委員進行單位內風險鑑別與風險對策制定,設立可量化之關鍵風險指標,( Key Risk Indicator,簡稱 KRI ),每季追蹤管理,確保組織目標之達成。會議中同時針對國內外重大議題、法規變更、異常事件等進行檢討,提出有效應變措施。每年度應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,報告風險運作執行狀況。
聯防機制
依循 ISO 31000 風險管理原理及指導綱要建構風險管理架構,組成風險管理委員會,有效管理公司風險,運用管理工具確保風險管理總成本最佳化。2023 年辨識出 34 項關鍵風險,由相關單位管控並提出應變指引,以降低對公司營運之影響衝擊。為確保營運不中斷,針對重大風險模擬情境並評估對組織的衝擊,建立相應營運持續計劃 (Business Continuous Plan, BCP),並收錄於「危機管理手冊」滾動管理,確保風險發生時,可降低衝擊並盡快恢復營運。更以佳世達為中心,建立集團超過 170 家公司的聯防機制,發揮團結加乘效應。
鑑別之風險雷達圖譜
營運持續計劃架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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